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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科学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者:徐新年 发布日期:2025-01-21 访问量:

教育科学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
    为了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有关精神,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进一步做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   一、职工防火安全公约

    1.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。

    2.凡动用明火,必须向校区保卫部门申请,经批准后才能使用。

    3.电气设备不得随便移动,电线不准乱接乱拉,非电工不得乱接电线、电源。

    4.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,不擅离岗位。

    5.爱护消防器材,熟悉岗位附近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。

    6.牢记火警电话“119”,报警早,损失小。

    7.遇有火警、火灾要听从指挥,奋勇扑救。

    8.本院教职工、临聘人员及物业安保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此公约。

为了切实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,使防火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,处处有人抓,建立一个完整的防火安全网,特制订三级防火责任制。防火责任人应严格履行其职责。各级防火责任人在工作调动时应做好移交工作,坚持定职不定人的原则。

   二、三级防火责任制

为了切实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,使防火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,处处有人抓,建立一个完整的防火安全网,特制订三级防火责任制。防火责任人应严格履行其职责。各级防火责任人在工作调动时应做好移交工作,坚持定职不定人的原则。

   (一)一级责任人(院长)职责:

   l.贯彻执行消防法规,保障学院消防安全符合规定,掌握学院的消防安全情况;

   2.将消防工作与学院教学、科研及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,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;

   3.为学院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;

   4.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,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

安全的操作规程;

   5.组织防火检查,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,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;

   6.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、义务消防队;

   7.组织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并实施演练。

   (二)二级责任人(分管消防副院长)职责:

   1.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;

   2.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

促其落实;

   3.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;

   4.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;

   5.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,确保其完好有效,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;

   6.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;

   7.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、技能点宣传教育和培训,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;

   8.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
   9.消防安全责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。

   (三)三级防火责任人(部门负责人及当班人员)职责:

   1.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,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,具体贯彻落实学校、部门的有关防火安全措施,负责制订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。

   2.定期总结和布置防火安全工作,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,提高安全观念。落实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书,签订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书。

   3.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,向上级汇报。

   4.凡动用明火必须向校区保卫部门提出申请,待批准后方能实

施。

   5.加强对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的领导,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。

   6.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,确保消防器材完好。

   7.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部门发生的火警、火灾原因,积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情况。

   8.发生火警、火灾时,应积极扑救,并及时报火警119并向院领导和校区保卫部门报告。

   9.每天下班前负责管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、熄灭火种。

       教育科学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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