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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科学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

发布者:徐新年 发布日期:2025-01-21 访问量:

教育科学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

 1.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。按《消防法》的要求,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,预防火灾,报告火警的义务。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,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。每学期举行12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,举行一次逃生自救演练活动。

  2.保障院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完好。做到定期检查、维护、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%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
  3.办公室、教室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保持畅通,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、应急照明设备完好。

  4.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。

  5.易燃、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、做到专门存放、由实验室专人负责保管,在实验室内必须有CO2灭火器。在利用易燃、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,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,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
  6.实验室、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,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及设备,确保安全。

  7.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,要人人爱护。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设施,对违者进行严肃处理。

  8.加强用电安全检查,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、器材等进行检查,若发现安全隐患,要及时进行整改、维护以确保安全。

  9.教师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和大功率电热取暖器。

  10.加强住校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严禁学生私拉乱接电线,乱用电器照明。宿舍管理员要做到一日三检(早上学生起床后、白天、晚上学生就寝后)确保住校生安全。

  11.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要从重处罚,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育科学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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